近期,以“稳定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受到市场广泛关注,一些不法机构以“金融创新”“数字资产”等为噱头,利用社会公众对“稳定币”等了解不足的特点,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诱导社会公众参与交易炒作,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非法集资、赌博、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公众财产安全。
云南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您:此类不法机构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不具有公开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该类机构利用“稳定币”等新概念进行炒作,编造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投资项目,公开虚假宣传并吸收公众资金,滋生非法集资、赌博、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请广大群众增强理性投资意识,在进行投资理财前,务必通过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官方渠道核实相关机构及产品的合法资质,选择持牌正规金融机构;充分认识“稳定币”等数字货币及相关创新概念的高度复杂性和波动性,树立正确货币观念和理性投资理念;自觉抵制、远离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炒作、非法代币发行及未经批准的“数字资产”投资项目,切实保护个人财产安全。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增强风险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若发现相关机构以投资“稳定币”等名义从事非法集资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云南省非法集资举报电线。